筑牢散裝食品安全屏障
日前,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印發了《宿州市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(試行)》,對散裝食品的概念、食品管理制度要求、貯存方式及相關記錄檔案等作出明確規定。同時,結合我市“兩個責任”“食安守護”行動,開展為期60天的散裝食品經營規范管理專項活動。(據5月17日《拂曉報》)
散裝食品,又稱“裸裝”食品,指無預先定量包裝,需稱重銷售的食品,包括無包裝和帶非定量包裝的食品。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,雜糧、堅果、肉類等散裝食品的身影隨處可見。這些散裝食品因購買方便、價格實惠、品種繁多,受到很多消費者的歡迎。但與包裝食品相比,在生產、運輸和銷售過程中的衛生很難保證,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。部分超市、食雜店里,依然存在散裝食品無標識的情況,甚至有些地方銷售的散裝食品,允許消費者可用手直接觸摸、隨意挑揀。因此,必須要把散裝食品裝進監管的“籃子”,守護消費者的“舌尖安全”。
散裝食品的“形”可以散,但安全、衛生管理的“神”不能散。《宿州市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(試行)》中,對散裝食品的概念、食品管理制度要求、貯存方式及相關記錄檔案等作出明確規定。法規雖好,關鍵還在于執行到位,才能發揮作用。相關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,堵住食品安全漏洞。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,對散裝食品的生產、運輸、倉儲、銷售等環節開展監督檢查,并對違法違規者進行嚴厲懲罰。同時,還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,引導商家規范守法經營,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。
散裝食品衛生安全,關乎民眾生活健康。消費者要增強防范和維權意識,在購買散裝食品時,要仔細查看有無衛生防護措施和公示牌,了解原料成分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限等關鍵信息。發現商家有違法違規行為時,要敢于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。對于散裝食品的經營者來說,唯有消費者的認可才能讓生意做得更長久,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,規范自己的經營行為,別讓食品安全問題砸了自己的“飯碗”。
■ 王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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