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落地 推動垃圾分類“走起”
■ 商農
從5月1日起,《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正式施行,標志著實施垃圾分類走上了規范化、法治化軌道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,生活垃圾較過去有逐漸增多之勢。如何處置生活垃圾,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答題。實踐證明,實施生活垃圾分類,就是行之有效的科學管理方法。如果貫徹落實到位,對于改善人居環境、提升城市“顏值”、推動綠色發展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。
垃圾分類對于宿州市來說,已經作為常態化工作。近年來,在市、區、街道、社區(物業)四級聯動工作機制下,各部門各負其責、協同配合,垃圾分類在全社會已經蔚然成風。截至目前,城區垃圾分類覆蓋小區有430個,分類覆蓋率在70%以上。相信隨著《條例》正式實施,每一位市民都會充分認識到,垃圾分類是必須履行的義務,要切實參與、積極踐行,讓垃圾分類成為良好的文明生活方式和習慣。
要讓《條例》執行到位、落地生根,離不開軟硬環境的支撐。行動之要,認知先行。在全社會樹立垃圾分類意識,營造人人參與的濃厚氛圍,常態化宣傳引導必不可少。不斷推動垃圾分類宣傳“進學校、進街道、進社區、進家庭、進機關、進廣場”,注重接地氣、互動性,讓“垃圾分類 從我做起”入腦入心,變為個體的自覺行動。
懲戒是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的有效強制手段。比如,《條例》規定:單位、個人未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,由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;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五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。除了事后的處罰手段,也要做足事前防范功夫。持續完善基礎設施建設,在設置投放點、設備配套、操作智能化、日常管護以及積分兌換等方面,精準契合群眾的需求和期盼。于細微處人性化、便捷化,讓垃圾分類去繁化簡、化難為易,成為各方受益其中、主動去做的民生好事實事。
垃圾分類事關群眾的切身利益。《條例》的實施,表明推行垃圾分類由“倡導行為”升級為“強制入軌”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。《條例》對垃圾分類既有硬核舉措,對各責任方也有硬性要求。社會各方必須依法依規,不折不扣落實到位。在全社會厚植垃圾分類法治土壤,倡導綠色低碳文明生活方式,加強城市精細化治理……多措并舉、多方發力,垃圾分類就會走進千家萬戶,融入群眾的日常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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